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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1-0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按照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细则》,在路面执法中如果确认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那么在卸载的基础上依法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人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这是我省新一轮治超行动以来的一个新特点。然而,2007年12月27日至28日,记者在吕梁市几个治超点采访时却发现,这里的执法人员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只卸不罚,交警对司机也是只记分,或者扣驾驶本,一个都不罚款。


“治超不允许罚款是我市治超工作的一项铁的纪律。”似乎看出了记者的疑虑,吕梁市治超办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我们这个政策表面上看与华北五省治超《通告》不一致,但这是我们根据当地实际和我们多年来的治超经验总结出来的特殊政策,实际效果很好,能够彻底打消非法运输者的侥幸心理。”


据这位负责人讲,以前他们也罚款。但是只要一罚款,权钱交易就难以避免,而且还会引发送车等一系列问题。他说,“只卸不罚”除了避免权钱交易、防止执法队伍腐败外,还能打消司机超载的动机。


虽然司机都知道超载危险,但他们更知道在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途中要交罚款,甚至还要“打点”,而这部分费用是由车主或货主出的,与司机无关。因此,司机可以罚一报十——这也是许多司机超载的动机。而且,一些有经验的老司机还要在车主超载的基础上再多超些,获取额外的利润。


“只卸不罚”政策断了司机的“财路”,超载对司机来说也就无利可图了。再加上交警对司机不罚款,只记分,这就抓住了司机的要害,他们也就不会再铤而走险去超载了。


据了解,截至2007年12月26日,吕梁市共投入公安、交通路(运)政等各类执法人员962人,累计检查车辆379334辆,其中超限超载车7095辆,超限超载率为1.87%。


本报记者 辛义生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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