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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提示:山西新闻网 >> 专题汇聚> 新闻专题> “双超”治理在行动> 政务公报

时间:2007-12-20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闫婧宇)12月19日,山西治超利剑出鞘。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收费行为,当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对全省治超工作全面提供价格(收费)管理服务的通知》,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


通知指出,各市物价局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的收取、高速公路道路补偿费标准、超限运输车辆货物装卸及保管收费标准的收取、对暂扣违章车辆保管费收费标准的收取等,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的有关文件执行。对违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所需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将进行价格认证。


通知要求,在集中治理期间,各级物价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检查督导。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价格(收费)问题,依法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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