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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7-26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7月25日讯 (记者 边治国 杨晶)从现在起到12月底,公安、交通等部门将联手在全省范围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今天,省政府下发了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各级公安部门在重点公路、重点路段和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2007年以来,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不得允许其再从事长途客运。


道路通行秩序也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客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灯光不全,随意上下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扰乱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秩序,拒交、逃交、少交或以逃避检查为名,诈骗、敲诈勒索驾驶人财物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理,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道路上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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