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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06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 郝丽娟)为了确保奥运期间旅游活动安全、有序,8月5日,太原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的引导和管理,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事故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经营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太原市旅游局投诉 举 报 电 话 为(0351)4070551、5679009。


太原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要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积极推荐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等有关险种。租用有合法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认真审查所租用车辆是否办理有关车辆保险以及驾驶员资质,并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要加强旅游安全教育提示,建立详细的游客信息和行程记录。对涉及敏感性、苗头性、群体性的旅游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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