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8730人,提起公诉110245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 “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0770人,提起公诉62749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22件22人。依法从快打击“黑砖窑”事件中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职工劳动、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等犯罪案件29件87人,提起公诉25件70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6件8人。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05件2282人,提起公诉1489件244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共对10736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264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使一批长期上访的积案和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408件,处理集体上访295件,复查案件552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55件,赔偿金额527.9万元,返还当事人财产997万元。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738件667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多亿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848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42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373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0人。集中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及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案件293件307人。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630件829人,失职渎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91件545人,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448件545人。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工作,逐步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网络化体系。省检察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有效防范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949件,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646件,依法追加逮捕1173人,追加起诉105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3558件。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856件。认真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查、出庭和相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了死刑的依法正确适用。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27件,提出抗诉1467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超期羁押834人次,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455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835人,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135件,立案查处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221件245人。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
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制定了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流程规则,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使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增强了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确保了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 《监督法》,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300多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35600人次。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转交办的2300件议案和建议,认真依法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检察人员头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教育活动,广大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
领导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建立和推行巡视制度、上级检察院负责人同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以及基层院检察长拟任和交流人选报省检察院备案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队伍专业化建设有了新进步。全省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各类专业人才639名,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68期,培训干警6952名,2151人参加了学历教育。全省检察机关有426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以“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刘玉萍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共有92个先进集体、109个先进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全省135个检察院被评为文明和谐单位。省检察院连续3年保持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严肃检风检纪,共对64名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基层检察院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加强基层检察院执法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了基层检察院科技装备建设,全省111个基层检察院建成了符合标准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为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和体会,这就是: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做好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接受人大的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必须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服务大局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检察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必须坚持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增强法律监督效力,促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必须坚持以从严治长带动从严治检,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持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激发基层检察院的生机和活力,以此推动全省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不适应。一些地方法律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有的地方办案力量不足,许多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面临断档。个别地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时有发生,极少数检察人员还存在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现象。三是执法保障与检察机关担负的工作任务还不适应。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得不够好,办案装备还比较落后,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为和谐山西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具体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抓方向,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省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要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省工作大局之中,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抓业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深入查办发生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办发生在煤焦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特别是为违法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以及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职务犯罪。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要正确处理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和效果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抓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打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增强广大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责任感,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和执法不文明的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推行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检察院遴选制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切实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和执法水平不够高的问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健全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四是抓改革,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效能和权威。要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要推进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深化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保障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岗位更好地在法制化的轨道上高效运行。要完善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执法岗位职责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执法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抓基础,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保障机制,促进落实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妥善解决基层检察院债务负担,继续抓好 “两房”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与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逐步实现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检察工作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全省检察机关决心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柯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