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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06 16:56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那个时候在我们那里,女人一旦嫁了人,其姓名基本上就被束之高阁了。


称呼是一种风俗习惯,也是一种文化沉淀,有时甚至掺杂着歧视和偏见。


小时候在乡下老家,全村里男人的姓名,无论老少,十有八九,都能叫上来;但对于已结婚女人的姓名,却十有八九叫不上来。


叫不上村里女人们的名字,并不是记性不好,也不是和她们不熟,而是村里几乎没有人对她们称名道姓,而常常用一种特殊的叫法来代替。


刚结婚的女人,村里习惯称呼是,其男人的名字(大名或小名),加上“媳妇”两个字,称作“某某媳妇”;而当儿女长大以后,称呼又变了,是大儿子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妈”字,成了“某某妈”了;有的甚至用这个娘家所在的村加上个“的”来称呼,比如,倘若娘家在上姚村,人们就叫她为“上姚的”。


在家里,自家男人也很少直呼其名,而是用女儿的名字来替代,或者白搭话,叫一声“哎”字就行了。给别人介绍时也很特别,说“这是我屋里”,或说“是我内人”,或说“是我女人”,说是自己媳妇的少,说是自己老婆的更少,至于名字,就更不会说了。


所以,那个时候在我们那里,女人一旦嫁了人,其姓名基本上就被束之高阁了。对她们的称呼,或依附于自家男人,或依附于自家儿女,或依附于自己原来的村子,惟独没了自己独立的称呼,她们仿佛是他人的私物,要么属于这个,要么属于那个,而惟独不属于她们自己。


所以我想,这些称呼上,是不是也反映了这些女人从经济到人格的依附关系: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是不是也应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古训?


小时候,经常看见村里的男人打老婆,打得那么得心应手,打得那么理直气壮,而这些被打的女人惟有悲伤的哭泣声,惟有逆来顺受。而在旁人看来,打自己女人是家务事,因而不理不睬。每每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就想,做女人原来这么凄惨。


在那个时候,村里重男轻女的现象十分严重,生个男孩,全家人欢天喜地,生个女孩,个个垂头丧气。好些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生,直到生出个男孩,才肯罢休。给女孩子起的名字也充满了期望,如:招弟、引弟、盼弟、拉弟等。实在生不下男孩,那就必定要招一个过门女婿。


不过,现在回到村里,情形早已大变了,女人们真正成了半边天了。她们的姓名越来越多地被响当当地叫着,她们,在崭新敞亮地宅院里,在充满希冀的田野里,她们自信地欢笑着,劳作着,创造着,行走着,她们实实在在地主宰着自己的命运,并将自己的姓名融入时代的交响乐中。


尹长虹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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